各机关处(室)、系(部)、培训站:
接市职业技能鉴定(指导)中心的通知,2010年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培训工作即将开始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评员任职条件:
1、考评员必须具有高级工、技师或者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资格。高级考评员必须具有高级技师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,取得考评员资格并具有一年以上实际考评工作经验。
2、考评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培训,掌握职业技能鉴定的理论、技术和方法,熟悉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。
3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自觉遵守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。
二、具体要求:
1、以各处(室)、系(部)、培训站为单位组织报名。
2、职业技能鉴定处根据中心的整体工作需要,统筹安排参加培训的人员。
3、在6月12日之前将电子表格报职业技能鉴定处。
4、具体培训时间、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。
5、联系人:陈迪,电话:2880270,E-mail:chd_062@126.com
附:报名统计表
职业技能考评员培训需求统计表
申报单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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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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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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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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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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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称(技能等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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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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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考评职业(工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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